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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的多种分类方法[09-04]

根据建筑的高度、用途及客流量(或物流量)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类型的电梯。电梯的基本分类方法大致如下。

1、按用途:

乘客电梯,为运送乘客设计的电梯,要求有完善的安全设施以及一定的轿内装饰。

载货电梯,主要为运送货物而设计,通常有人伴随的电梯。

医用电梯,为运送病床、担架、医用车而设计的电梯,轿厢具有长而窄的特点。

杂物电梯,供图书馆、办公楼、饭店运送图书、文件、食品等设计的电梯。

观光电梯,轿厢壁透明,供乘客观光用的电梯。

车辆电梯,用作装运车辆的电梯。

船舶电梯,船舶上使用的电梯。

建筑施工电梯,建筑施工与维修用的电梯。

其它类型的电梯,除上述常用电梯外,还有些特殊用途的电梯,如冷库电梯、防爆电梯、矿井电梯、电站电梯、消防员用电梯、斜行电梯、核岛电梯等。

2、按驱动方式:

交流电梯,用交流感应电动机作为驱动力的电梯。根据拖动方式又可分为交流单速、交流双速、交流调压调速、交流变压变频调速等。

直流电梯,用直流电动机作为驱动力的电梯。这类电梯的额定速度一般在2.00m/s以上。

液压电梯,一般利用电动泵驱动液体流动,由柱塞使轿厢升降的电梯。

齿轮齿条电梯,将导轨加工成齿条,轿厢装上与齿条啮合的齿轮,电动机带动齿轮旋转使轿厢升降的电梯。

螺杆式电梯,将直顶式电梯的柱塞加工成矩形螺纹,再将带有推力轴承的大螺母安装于油缸顶,然后通过电机经减速机(或皮带)带动螺母旋转,从而使螺杆顶升轿厢上升或下降的电梯。

直线电机驱动的电梯,其动力源是直线电机。

电梯问世初期,曾用蒸汽机、内燃机作为动力直接驱动电梯,现已基本绝迹。

3、按速度:

电梯无严格的速度分类,中国习惯上按下述方法分类。

低速梯,常指低于1.00m/s速度的电梯。

中速梯,常指速度在2.00~5.00m/s的电梯。

高速梯,常指速度大于5.00~10.00m/s的电梯。

超高速梯,速度超过10.00m/s的电梯。

随着电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梯速度越来越高,区别高、中、低速电梯的速度限值也在相应地提高。

4、按有无司机:

有司机电梯,电梯的运行方式由专职司机操纵来完成。

无司机电梯,乘客进入电梯轿厢,按下操纵盘上所需要去的层楼按钮,电梯自动运行到达目的层楼,这类电梯一般具有集选功能。

有/无司机电梯,这类电梯可变换控制电路,平时由乘客操纵,如遇客流量大或必要时改由司机操纵。

5、按控制方式:

手柄开关操纵,电梯司机在轿厢内控制操纵盘手柄开关,实现电梯的起动、上升、下降、平层、停止的运行状态。

按钮控制电梯:是一种简单的自动控制电梯,具有自动平层功能,常见有轿外按钮控制、轿内按钮控制两种控制方式。

信号控制电梯,这是一种自动控制程度较高的有司机电梯。除具有自动平层,自动开门功能外,尚具有轿厢命令登记,层站召唤登记,自动停层,顺向截停和自动换向等功能。

集选控制电梯,是一种在信号控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全自动控制的电梯,与信号控制的主要区别在于能实现无司机操纵。

并联控制电梯,2~3台电梯的控制线路并联起来进行逻辑控制,共用层站外召唤按钮,电梯本身都具有集选功能。

群控电梯,是用微机控制和统一调度多台集中并列的电梯。群控有梯群的程序控制、梯群智能控制等形式。

6、其它分类方式:

按机房位置分类,则有机房在井道顶部的(上机房)电梯、机房在井道底部旁侧的(下机房)电梯,以及有机房在井道内部的(无机房)电梯。

按轿厢尺寸分类,则经常使用“小型”、“超大型”等抽象词汇表示。此外,还有双层轿厢电梯等。


常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09-0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含日常维护保养,下同)、检验检测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电梯(以下简称电梯),是指安装在住宅楼或商住楼的乘客电梯,不含个人或单个家庭使用的电梯。

  第三条 市、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建设、房管、安监、物价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 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五条 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和新闻媒体、学校等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乘梯安全意识,倡导文明乘梯。

  鼓励推行电梯事故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付能力。

  第六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支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章 电梯的生产

  第八条 电梯生产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电梯生产活动。

  电梯生产单位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出借、出租、转让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资质证书。

  电梯生产单位应当向电梯使用单位提供电梯备品备件以及电梯安全运行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协助开展应急救援等专业技能培训。

  第九条 电梯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安全责任制度等管理制度,对其生产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第十条 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告知手续。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承揽的业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须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电梯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一条 下列电梯及相关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一)未附有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等文件的;

  (二)国家已经明令禁止使用、淘汰、报废的;

  (三)利用旧零部件拼装的;

  (四)零部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

  (五)存在缺陷或瑕疵,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

  (六)依法应当禁止出厂销售的其他电梯及相关产品。

  第十二条 电梯销售单位应当对其销售电梯的合法性负责。销售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销售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制造的电梯;

  (二)执行电梯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的质量证明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文件。

  境外企业在本市销售境外制造的电梯及相关产品,须明确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代理商,并由其代理商承担相应的质量及安全责任。

  第三章 电梯的使用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选购、安装、移交电梯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梯,其选型、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并符合住宅电梯的相关规定;

  (二)有条件的应当配备电梯视频监控设施,并保证电梯轿厢移动通信信号的覆盖;

  (三)提供电梯监控用房,确保监控用房到电梯机房间的报警、监控线路通畅;

  (四)明确电梯紧急报警线路、底坑防水等相关设施的质保期,承担相关质保责任;

  (五)向电梯使用单位移交完整的技术档案及各项资料;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 使用电梯应当确定电梯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行使电梯管理权利、履行管理义务;未确定使用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 电梯使用单位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新安装的电梯尚未移交给电梯所有权人、物业服务企业的,项目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

  (二)电梯所有权人自行管理电梯的,应当协商确定其中一个或多个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单位,未协商确定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督促其确定或直接指定电梯使用单位;

  (三)电梯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的,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为电梯使用单位;

  (四)电梯使用单位不明确的,电梯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单位。

  第十六条 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

  (二)建立健全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三)配备相应数量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四)委托有资质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五)保证紧急报警呼救有效应答,保持视频监控设施线路通畅、移动通信信号通畅;

  (六)在电梯轿厢内或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电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电梯使用单位的联系方式;

  (七)对使用电梯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以及易造成电梯损坏的家具、家用电器等物品时,应当派员进行现场管理;

  (八)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及时通知电梯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十)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时,迅速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安抚并组织救援;

  (十一)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十二)在电梯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变更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相关信息;

  (十三)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七条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电梯日常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

  (二)督促检查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三)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电梯并及时报告电梯使用单位有关负责人;

  (四)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具备相应资质;

  (二)配备相应数量的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联系电话,并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四)建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五)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对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二)建立每台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档案,记录电梯故障情况,档案至少保存4年;

  (三)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四)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五)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及时通知电梯使用单位组织维修;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电梯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一)使用超过定期检验期限电梯的;

  (二)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的;

  (三)违规使用存在事故隐患、停用、报废电梯的;

  (四)违规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改造、维修或存在其他危及电梯安全使用行为的。

  第二十二条 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登记。

  电梯因故暂停使用半年以上,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启用停用一年以上的电梯,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 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定期检验要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完毕后,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核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第二十四条 乘客乘用电梯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

  (二)不乘坐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三)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轿门;

  (四)不破坏、拆除电梯的部件及附属设施;

  (五)不乘坐超载电梯;

  (六)不得有危及电梯安全运行及电梯乘客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电梯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依法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

  第二十六条 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的电梯,电梯使用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电梯运行维护费;不按规定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可以依法催收。

  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于电梯日常管理、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材料和检验检测等费用。电梯运行维护费应当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出现结余的,应当结转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电梯运行维护费管理使用情况依法接受监督,每年至少公布一次电梯运行维护费的收支及使用情况。

  第二十七条 电梯维修、更新、改造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检验检测

  第二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

  (二)确保检验检测活动符合有关规定;

  (三)确保其检验检测人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四)提供可靠、便利的检验检测服务,对涉及商业秘密的负有保密义务;

  (五)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对检验数据和检验结论负责,并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水平,提升服务能力,积极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提供指导、服务。

  第三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向电梯使用单位发出检验意见通知书;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还应当立即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并同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报告。

  第三十一条 电梯受检单位对检验数据和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复检。受理复检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15日内指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复检。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三十三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电梯安全监察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沟通机制,互通电梯安全管理信息,构建联系平台,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实施安全监察时,发现有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 发出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书面通知。需要相关部门支持、 配合的,应当及时予以通知。

  第三十五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督促电梯生产、使用单位落实电梯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建设、房管、安监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督促电梯生产、使用单位落实电梯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

  第六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六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电梯事故及严重事故隐患应急处置协调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应急处置顺利进行。

  建立由质量技术监督、安监、公安、建设、房管、卫生等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电梯日常维维护养单位等组成的电梯事故应急救援网络。

  第三十七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电梯事故发生后,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制定电梯事故部门应急预案,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启动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十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电梯事故隐患监察,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对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予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十九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电梯事故报告后,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电梯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条 安监部门负责电梯安全工作综合监管,参与电梯事故调查工作。

  第四十一条 公安部门负责电梯公共安全应急处置,及时对破坏电梯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协助建立电梯事故应急救援网络与110的联动机制。

  第四十二条 房管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需要维修、更新、改造的电梯,房管部门应当 依法审核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未按规定进行维修、更新、改造但情况紧急的,房管部门可以依法组织代修,代修费用依法从相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卫生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电梯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四十四条 电梯事故应急救援网络相关成员单位在接到电梯事故报告或者通知后,应当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第四十五条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为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或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第四十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是指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且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会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二)“电梯运行维护费”是指电梯的日常运行以及维护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运行电费、定期检验检测费、日常维护保养费和维修材料费等;

  (三)“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大修后的电梯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变;

  (四)“改造”是指改变电梯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致使电梯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电梯保养中应注意的问题[09-04]

电梯是一种特殊的运载工具,它由繁琐的安全电器回路和机械部件组成。加强电梯安全检验和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国务院于2003年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电梯的安装和保养由电梯厂家安装或委托具有安装资格的安装单位安装和保养。

1、电梯由机械和电器两大部分组成。如果日常不对电梯进行保养,电梯的安全性就得不到保障,如果电梯需要加油的时候而没有加油,就会造成电梯机械部件的磨损和破坏,使电梯使用寿命大大缩短,无法正常使用电梯。

2、电梯在使用过程中,一些电梯用户为了减少成本、节约资金,找来临时工或没有资质的公司做电梯维护保养,一旦出了安全问题连责任单位都找不到。如果是由电梯厂家或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来维保的话,一方面维保技术和质量有保证,另方面一旦出了问题也有人负责。

电梯日常保养中应注意哪些机械部件:

1、电梯的曳引机需要油的润滑。在曳引机的外罩上有两个刻度,打开油嘴查看油应在两个刻度中间,如果油低于下面的刻度,就表示应该给曳引机加油了,如果不加油,电梯长时间的运行就会得不到很好的润滑,从而导致电梯曳引机和电动机的烧毁。电梯运行时间长了以后应该及时更换油,使曳引机始终保持清爽良好的润滑。

2、电梯轿厢导靴的清洗和润滑。大家都知道导靴在导轨上运行,导靴上面有油杯,要使电梯在运行中不产生磨擦声就必须定期给油杯加油和清洗导靴,并且应打扫干净轿厢的卫生。

3、电梯厅门和轿门的保养。电梯出现故障一般多在电梯厅门和轿门上,所以应注意厅门、轿门上的保养。一是门的上坎架上该加油地方加油,保持良好润滑,电梯就不会在运行中和门的开启中发出令人不愉快的声音。注意电梯的安全触板或光幕型的触板开关线的检查,因为电梯开关门的频率较高,会使开关线受损,这就要求维保人员在每一次工作中必须要检查,该换的就要提前换,不要让用户因门的问题对电梯产品质量产生怀疑。


电梯机械系统的常见故障分析[09-04]

众所周知,电梯机械系统会有几个常见的故障出现,然而电梯机械系统的故障在电梯全部故障中所占的比重比较少,但是一旦发生故障,可能会造成长时间的停机待修或电气故障甚至会造成严重设备和人身事故。进一步减少电梯机械系统故障是维修人员努力争取的目标。今天常州电梯厂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下几个比较常见的故障:

①由于润滑不良或润滑系统的故障会造成部件传动部位发热烧伤和抱轴,造成滚动或滑动部位的零部件损坏而被迫停机修理。

②由于没有开展日常检查保养,未能及时检查发现部件的传动、滚动和滑动部件中有关机件的磨损程度和磨损情况,没能根据各机件磨损程度进行正确的修复,而造成零部件损坏被迫停机修理。

③由于电梯在运行过程中振动造成紧固螺栓松动,使零部件产生位移,失去原有精度,而不能及时修复,造成磨、碰、撞坏机件被迫停止修理。

④由于电梯平衡系数与标准相差太远而造成过载电梯轿厢蹲底或冲顶,冲顶时限速器和安全钳动作而迫使电梯停止运行,等待修理。


电梯蹲底和冲顶事故原因分析[09-04]

电梯在正常运行时发生的蹲底或冲顶事故原因

1、电气安全装置失灵

A、强迫减速装置失灵。当电梯失控冲向井道顶端或底部时,首先经过的是强迫减速开关,如果这一开关失灵或减速继电器出头粘连不释放,电梯到达端站前不能减速,即轿厢仍以恒速运行直至蹲底或冲顶;

B、位置开关失灵。如果强迫减速开关未能使电梯减速、停止,特别是当电梯以满载下行越出底层位置后,下限位开关失效,不能断开控制电路使制动器抱闸,即使极限开关有效,电梯也将发生蹲底事故。因此电梯到达极限开关位置后,轿厢撞板与缓冲器顶面的距离仅有150mm~200mm。

在这有限的距离内能否平稳地制停轿厢?从运动学上考虑,制停距离主要决定于运动物体的惯性的制动力的大小,设定制动力恒定不变,那么惯性越大,则制动减速越慢,制动距离越长。对满载下行又未经减速的电梯来说,要想制停轿厢,不发生蹲底事故是不可能的

C、开关失灵。在强迫减速开关、限位开关均失灵的条件下,如极限开关失效,蹲底或冲顶事故将不可避免;

D、方向接触器粘连或释放迟缓造成制动器不抱闸或抱闸时间滞后。

2、制动力矩不足

制动器的制动性能是电梯安全运行的一个重要指标。GB10060规定,在进行曳引能力检查或进行运行试验、超载试验中都要求"制动可靠"。

A、 制动器松闸间隙过大;

B、 制动闸瓦磨损后及时调整制动弹筑,即弹簧力过小;

C、 制动轮与闸瓦面上有油污。

这些因素对电梯发生危险情况都有大小不同的影响,如果这些因素其中之一很严重,而电梯又在满载下行或空载上行的状态,不管有没有电气或机械安全装置都有可能发生蹲底或冲顶。

3、引力不足

曳引型电梯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条件之一就是曳引绳槽和曳引绳之间的摩擦力,如果摩擦力不足,即使制动器制动可靠,轿厢也不可能可靠地停止下来,,因为安全装置只是防止意外的轿厢坠落和危险地上升加速。

曳引力不足的原因:

A、 槽磨损或曳引绳直径减小。由于摩擦力在电梯整个使用期内不是一个常量。随着绳槽的磨损和绳径的不断减小,曳引绳逐渐向槽底接近使曳引绳与绳槽切点夹持力(对V型曳引绳槽)也逐渐降低,致使摩擦力不足;

B、 曳引轮节圆直径不等。轿厢在上升过程中,卷绕在节圆直径较大轮槽上曳引绳,其圆周速度比卷绕在节圆直径较小的轮槽上的曳引绳大,因而造成拉力增加,由于各曳引绳拉力不均,致使曳引绳与轮槽之间的接触比压不同,即各条曳引绳张力比相差过大,曳引绳的滑动量也增大;

C、 曳引绳在曳引轮绳槽上的包角小于设计要求;

D、 新更换的曳引绳和曳引绳槽的再加工与原设计不符。

4、平衡系数不符合标准规定Gb10058中的规定:各类电梯平衡系数为40%~50%。即电梯在升降中,对重和轿厢应尽量在平衡状态下工作,否则将增加电动机的负荷,并造成电动机线圈发热损坏,同时也会影响到轿厢的平层或运行的安全性能。众所周知,电梯的曳引绳必须大于轿厢与对重侧负荷之差才能使电梯正常运行。

5、限速器失灵

A、限速器电气安全开关失灵。电梯超速后,控制电路未断开,制动器未抱闸;

B、限速器机械开关失灵;

C、限速器虽然动作,但不能操纵轿厢安全钳动作,其原因是:限速器轮槽磨损,降低绳轮与限速器绳的摩擦力,当电梯超速后,虽然限速器动作,但限速器的拉力不能使安全钳起作用;

D、限速器动作速度调节部位落幕被松动。一般不会出现这种现象。

6、安全钳失灵

A、安全钳安装或检修以后,未进行试验和调整,造成达不到有效地动作位置,或两侧安全钳不能同步动作。即轿厢一边的安全钳卡住导轨与轿厢另一边的安全钳卡住导轨之间有先后,或者轿厢一侧的安全钳楔块与导轨侧面间隙过大,该侧安全钳未起制停轿厢作用,致使轿厢坠落;

B、安全钳滑动楔块的表面摩擦系数降低,若安全钳楔块动作后与导轨侧面夹制实际摩擦力小于安全钳动作期间作用与导轨所需要的力;

C、安全钳机械上的污垢,锈蚀未能及时检修、清洗;安全钳的选用与电梯速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另外,不遵守电梯额定载重量(成员数)严重超载下行;对货物重量估计偏差较大而超载下行等都有可能导致电梯危险情况发生。


电梯制动器电气控制分析及检测的重要性[09-04]

随着电梯安装在建筑行业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人们对电梯制动器电气控制分析及检测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仍然有电梯检测人员认为对电梯制动器电气控制分析及检测对企业的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并没有太大的作用,只是为了应付质量检查工作,忽视了检验的重要性。电梯制动器是维持电梯运行的重要组成部件,为提高电梯制动器电气控制分析及检测质量的管理水平,不仅需要现代化信息技术的支持,还需要建筑企业对电气控制系统建设的大力支持,满足电梯制动器质量控制系统的建设。由于传统观念和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很难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资源监测系统,不能及时的和检验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造成了企业人力资源、经济资源和检验资源的浪费。

对电梯制动器电气控制分析及检测需要完整、专业的系统工具,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很多企业转变了传统的管理模式,因此,也需要对传统的电梯制动器检测模式进行变革,形成一个比较规范的检测管理系统,对电梯制动器电气控制进行有效的分析和检测。


电梯日常维护要点[09-04]

当今社会电梯的普及率非常高,强化电梯运行的日常保养与维护,重视维修工作,将电梯内部的硬件设施予以一定的完善,对于电梯运行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将会产生极大的助力。

1.健全制度 

为了保障电梯在实际运行当中能够安全有效,电梯的日常维护首先要保证制度的健全。我们在这里谈到的制度健全,指的是一定要对维修工人的实际维护操作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并且将责任落实到人,要制定定期维护时间表和任务表,通过每完成一项就在任务表上签字的方式,将每一次的巡检和检查都落实到人。一旦出现问题也可以向个人追责。这样做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电梯在日常维护的过程当中,一线的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让他们从自身本心出发来选择完成电梯的日常维护工作,不偷懒、不懈怠。 

2.强化巡检 

强化巡检是电梯日常维护所应该遵循的第二个路径。电梯是常用的工具,它的实际运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在使用的过程中每时每刻都可能会出现问题,所以在电梯日常维护的过程当中,一定要强化巡检。要安排工作人员对于日常用的电梯进行定时的巡检,最好分早中晚三次,及时发现电梯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电梯本身存在的外观损毁和内部构件的磨损,都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保证电梯的日常安全稳定运行。在这里应该强调的是,强化电梯日常巡检,一定要注意工作的流程化和规范化,不要将日常的巡检当作是―种仪式性的动作采取忽视态度,而是一定要依照巡检的相关指标,在巡检的过程当中,依据清单所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 

3.制定应急预案 

电梯的应用是一个动态化的过程,所以每一部电梯在运营的过程当中都有可能存在问题,一旦出现问题应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在这个时候,做好应急预案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制定应急预案,首先应该围绕电梯的使用方式来进行,不同类型的电梯在使用的过程当中,本身的诉求和可能存在的问题是不同的,电梯的管理者和日常的维护者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一现实状况,针对可能存在的诸如人员被困、电梯坠落等等问题,做出有效的应急预案,同时对一线的工作人员进行卓有成效的培训l,让他们及时判断、及时预估可能存在的问题,并且采用合理的方法,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 

4.重视制度管理 

电梯的日常维护首先第一个就是要重视制度管理,一定要将电梯的日常维护责任落实到人。在排好值班表的基础之上,也要将每一个人的日常工作流程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采用清单的方式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和巡检所必须要做到的一些事项,同时针对电梯部件出现磨损等情况进行清晰准确的记录。 

制度化和规范化是电梯维护的核心和根本。因为电梯的运行是一个动态化的过程,用规范化的管理方式来对电梯进行管理,符合电梯日常保养工作的本身的特性。与此同时,制度化管理不仅仅包括规范化的制度的制定,还应该强化执行环节,对于那些在日常工作当中认真地履行公司所规定的相关保养标准的员工一定要予以奖励,而对于那些在工作当中没有责任心而导致出现一些问题的员工要予以一定的惩罚,用这样的方式来鼓励一线员工正视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强化人员管理 

电梯日常维护的第二点还是要强化人员管理,电梯的维护保养是一个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电梯的日常运行的过程当中,一旦出现问题需要得到专业人员及时有效的维修。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应该考虑引入专业化的电梯维修技术人员,让他们参与到电梯的日常工作管理当中来,同时一旦电梯出现问题,公司还应该积极与电梯厂家联系解决,与技术人员相互配合,共同解决电梯可能存在的隐患。当前有很多物业公司出于本身节约运营成本的考虑,往往在进行电梯维护和维修的时候不愿意更新硬件,不愿意过多地投入成本,更新硬件,这实际上将给电梯的乘坐者带来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也影响了企业的声誉。 

6.建立远程监控 

在电梯日常的维修维护过程中,还应该强调建立远程监控,派遣专人24小时驻守在监控之前及时发现电梯当中出现的问题,例如跌落和被困等情况,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建立远程监控的意义还在于,可以保证电梯在运营的过程当中人员的安全,箱式电梯本质上是一个封闭的厢轿,电梯在运营的过程当中,所有在乘坐电梯的人都在一个封闭的空间当中,这就给一些犯罪分子可趁之机,特别是乘坐电梯的妇女老弱儿童,常常会受到人身的侵害和干扰,强化建立远程监控,可以极大地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与此同时,建立远程监控不应仅停留在视频层面,电梯内部也可以应该设置电话,一旦出现人员被困的情况,内部的受困人员,可以通过电话与外界联系,尽快呼救。


电梯机械系统的常见故障有哪些[09-04]

①由于润滑不良或润滑系统的故障会造成部件传动部位发热烧伤和抱轴,造成滚动或滑动部位的零部件损坏而被迫停机修理。

②由于没有开展日常检查保养,未能及时检查发现部件的传动、滚动和滑动部件中有关机件的磨损程度和磨损情况,没能根据各机件磨损程度进行正确的修复,而造成零部件损坏被迫停机修理。

③由于电梯在运行过程中振动造成紧固螺栓松动,使零部件产生位移,失去原有精度,而不能及时修复,造成磨、碰、撞坏机件被迫停止修理。

④由于电梯平衡系数与标准相差太远而造成过载电梯轿厢蹲底或冲顶,冲顶时限速器和安全钳动作而迫使电梯停止运行,等待修理。


电梯门系统的故障分析及对策[09-04]

随着城市化的高速发展,现代城市中人口在不断增长,城市规划者为了满足人们对空间日益增长的需求,又要充分地利用有限的土地和空间资源,就把目光投向发展和建造高层、超高层建筑。而电梯则无疑是当今解决楼层快速运输的可行选择的最佳方案,其方便、快捷、省力的性能大大提高了人们生活质量。自电梯发明100多年来,其使用规模越来越大,电梯技术也不断在被改进和革新,自动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但电梯的事故伤亡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一直存在,根据目前国内外电梯事故有关的统计资料显示,所有的电梯事故中因门系统发生故障及维护操作失误导致的事故占电梯所有事故的 80%以上,庞大的比例说明电梯门系统是事故频发的重灾区,门控制系统的可靠性是消除电梯事故的主要手段之一。多年来人们一直在对电梯安全性方面进行摸索,使它的安全保障措施日趋完善,笔者通过对现场电梯质量检查,针对电梯门系统分析后提出几点解决故障隐患的对策供大家讨论和交流。

1.电梯门系统基本结构及工作原理

门系统结构分析。门系统主要由层门(厅门)和轿门、门机、门锁装置、传动机构、保护等系统及其附属的零部件构成。层门设在层站入口处。轿厢是电梯轿厢上设置的门,即乘客进入电梯之后所见的门,当电梯停在层站,轿门是主动门,层门是被动门,门刀嵌入在门锁滚轮两边,轿门开启时,门刀向一侧挤压滚轮使层门锁打开,由轿门带动层门开启或关闭,当层门、轿门完全关闭后,电梯才能正常运行。从结构功能看,电梯门系统由驱动电机,门控制器,运动执行部分和关联传动装置组成。

据文献统计,门系统故障集中在各个结构部件及其联接环节上,因此根据结构功能分类,将门系统各构件详细说明。

执行部分。电梯运动执行部分由门扇、门滚轮、门地坎、门导轨架组成。层门和轿门都是由门滑轮悬挂在门的导轨上,下部通过门滑块地坎相配合。层门或轿门都应该满足机械强度:当门处在锁紧位置时,用300N的力垂直作用在门扇的任何位置,且均匀分布在5cm2圆形或方形面积上,其弹性变形不大于15mm,当外力消失后,应无永久变形,启闭正常。

传动装置。门机(如图):门的闭合、开启的动力源是门的电动机,通过传动机构驱动轿门运动,再由轿门带动层门一起运动;电梯门机分为直流门机、交流异步变频门机、永磁同步门机。其中目前最常用的是交流异步变频门机。它的机械系统分为轿门侧机械部分和厅门侧机械部分,轿门和厅门通过一种称为“系合装置”的机械部件联接在一起,电机拖动轿门运动,轿门通过“系合装置”带动厅门一起运动,厅门侧机械部分除没有电机及其减速机构外,其余跟轿门侧机械部分相似。

联动机构:现在电梯门大多数采用二扇或多扇门,极少采用单扇门,在门的开关过程中,当采用单门刀时轿门只能通过门“系合装置”直接带动一扇层门,层门门扇之间的运动协调是靠联动机构来实现;中分式层门一般采用钢丝绳式联动机构,门导轨架两端装有钢丝绳轮,两扇门分别与钢丝绳的上边和下边固结,当门刀带动一扇门移动,钢丝绳的运动使另一扇门向相反方向移动。

层门自闭装置:电梯事故大多数是门系统发生故障,所以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以外时,层门无论因何种原因开启,都应有一种装置能确保层门自动关闭。这种装置可以利用重锤或弹簧来实现强迫关闭。目前使用重锤的较多,因为重锤的关闭力始终不变,而弹簧式在不断运行后关闭力会减弱。

门刀和锁钩:电梯门系统故障又多数出在门锁上,电梯层门的开和关是通过轿门上的门刀实现,有些中分式层门各装一把门锁,层门关闭后,门锁的机械锁钩啮合,同时层门电气联锁触头闭合,电气控制回路接通,此时电梯才能启动运行。

安全保护装置。为避免乘客在关门过程中被夹伤,电梯轿门入口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正在关闭的层门受阻时,门应自动重开。常见的保护装置分接触式和非接触式。接触式也称为安全触板,非接触式分为1)光电式保护装置;2)超声波监控装置;3)电磁感应式保护装置。

紧急开锁装置设置。在厅门表面有一个专用的三角钥匙开启的钥匙孔,经过旋转能使三角锁的拨杆拨动门锁,使门锁锁钩(如图)打开,从而厅门可以被开启,以便作业人员进入轿顶进行作业判定和排除故障,并在紧急救援时使用,紧急开锁装置还必须具备有钥匙脱开后,锁钩能自动复位的功能。

门系统主要技术要求。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当不小于5mm;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客梯中分门应在门锁关闭时,锁钩与门锁挡块啮合深度达到7mm以上 ,安全触点才能接通。同时副门锁的安全触点也恰好接通, 这样才能在验证门锁工作到位的情况下,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门不大于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45mm。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

2. 门系统的故障与安全隐患分析

电梯是高频繁工作设备,尤其是在人流量集中的商场、医院、酒店等重点场所,使用频率更加突出,电梯门系统始终保持高频率工作。机电设备的故障率是时间的函数,电梯也符合故障浴盆曲线分布规律。高频率工作和时间增加使门系统故障率也增加。笔者通过实际检验时总结几种电梯门系统故障及分析情况,以供参考:

机械方面的故障。当门刀距离滚轮间隙小于5mm, 当电梯经过本层时, 就会造成门刀与滚轮发生碰撞,导致滚轮被撞飞或厅门开锁,电气联锁触头断开而造成电梯突然停梯故障;间隙过大,又会发使门刀与滚轮发生错位,在电梯平层时,导致门刀无法带动滚轮水平移动,造成厅门打不开的故障。这样都有造成电梯关人事故的安全隐患。

  锁钩位置偏移,使锁钩与门锁挡块啮合深度太小,达不到7mm, 门锁触点没有完全压紧,导致电气安全回路接触不良,发生正常运行中突然停梯的故障率加大,还会因啮合深度太小,乘客扒门时厅门突然打开。造成人员坠入井道事故的发生概率,留下安全隐患。

使锁钩与门锁挡块间隙过大,如果乘客在厅门外扒门,会使主锁或付锁的电气触点断开而使正常运行中的电梯突然停止,诱发事故。

由于(1)安全触板微动开关被压死无法动作(2)安全触板本身卡死(3)安全触板触壳几种情况会造成电梯关门时,安全触板夹人,不能自动弹开恢复开门状态,而造成夹伤乘客的安全隐患

电气方面的故障。由于门锁安全触点簧片由于污染,形成电路不通,人为原因导致接触不良的因素,门锁安全触点未能接通,形成安全回路不通,信号反馈受阻,导致电梯停止运行。会造成电梯关人的安全隐患。

由于人为操作不当:门锁开关被短接;应急按钮被短接;门锁电路短接。

和非人为因素:门锁开关触点不断开;门锁继电器延时断开或不断开;门锁电路故障短接。造成电梯门锁电气回路失效,在门锁电气安全触点断开时,电梯开门运行走梯,会发生乘客受到剪切、挤压、坠落井道的安全事故隐患。安全触板和或光幕接线短路,自动关闭装置失效。

3.故障处理和预防措施探讨

经过电梯门系统的故障分析,从电梯安装质量问题到电梯维修人员维保工作不到位,连同使用单位不能正确合理的使用电梯都能造成电梯发生故障,所以电梯门系统隐患的防范处置刻不容缓,要加强防范笔者建议可以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电梯主副门联锁设计。电梯门系统电气回路属于安全回路的一部分,并且较为独立,一般的安装方式采用各层的主、副门联锁触点全部串联的方式。但如果发生上述的门锁回路短路的情况,电梯在未关门的情况下仍会继续运行。因此,建议采用主副门锁回路分路的方法,也就是主门联锁回路装置安装方式不变,各层副门联锁装置在井道内串联成单一的副门锁回路引至机房电控制柜后再串入安全回路中,同时要求在井道壁安装副联锁回路时其管线必须与主门锁回路的管线在进入井道主线槽前间距必须大于200mm。这样两个门锁回路同时故障而造成门锁回路故障导致电梯事故的机会就会降至最低。也就是双门锁回路增加了安全回路的安全性,使电梯运行时的安全性大大提高。

保养方式。电梯门系统部件的调整决不能走过场,对易损触点簧片和动作位置偏移的各类隐患调整时切忌粗心大意,马虎行事,对难以修复的零件要及时更换,针对检验机构提出的问题隐患 逐条整改。质保量虽然排除厅门故障,并非是专业技术的高难度但应在高度重视的基础上,还应多下功夫,加大对门系统的细化检查,严格按照维修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在定期和常规检查中及时发现和调整门系统潜在的故障,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使乘客安全得到保证。

采取电梯门系统状态远程监测和故障预警系统。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数据处理理论的发展,机械设备的维护正由传统的故障诊断向智能维护和预警方向发展,电梯门系统维护的重点也正由故障诊断领域逐步转向状态监测、预测性维修和性能退化分析为主的门机智能维护领域的研究。通过人工智能理论、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监控技术,对电梯门系统建模和对系统潜在的特征信号提取、处理和分析出电梯门系统哪个部件会在未来时期可能存在故障;国内外大的电梯公司几乎都可提供与自己的系统配套的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并能提供比较完善的功能,它的原理如图:

对于电梯特种设备,在我国一直采用监督检验和每年定期年检方式,在年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这种人工定期检验方式在保障设备安全运行上发挥了作用,但它只能得知检测当时电梯各监测点的状态,而无法得知整年内日常运行的情况及运行状态的实时查看,在故障预警和排查故障方面存在缺陷。电梯门系统智能监测系统的设计可实现对电梯日常运行状态的连续监测与故障报警,为电梯检测及管理部门全面掌握电梯运行状况提供依据。

本文主要介绍电梯门系统的组成结构,然后说明门系统的主要类型和原因,包括电梯门剪切、挤压乘客、乘客坠入井道事故。最后提到解决的对策。


小常识:在伊朗乘电梯需要注意的事 跟中国不一样[09-04]

在伊朗,和中国的文化差异真不少。在中国,大家上电梯的时候,不管后面有没有人,你都会背对着他,是不是?但在伊朗,这是不礼貌的事。在伊朗,人们是面对面的。为什么呢?因为很久以前,皇帝打仗的时候,他的后面要有一个人保护他,所以后面的人的位置比皇帝低一点。所以我们觉得,如果我们背对着一个人的话,意思是我的位置比你高,这是不尊重的,不礼貌的。所以我们上电梯的时候,不管是男是女都是面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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